七部门通知严禁私自收留弃婴
2013年06月18日 00:00 |  来源:新闻晨报  单位:学前教育信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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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 记者17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宗教局

编辑: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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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弃婴 法律法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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