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从2023年4月3日至5月3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将书面意见寄至厦门市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同安路2号天鹭大厦B栋901室)或发电子邮件至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邮箱:wjw_ccf@xm .gov.cn.
编辑:王嘉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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