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根据市教委1月发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本市适龄儿童家长须在2月24日前对小学入学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到公安或人保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4月8日-4月23日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日。
编辑: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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