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在2011年1月全市幼儿园保教工作会议上颁布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保教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中强调“幼儿园集体教学活动应根据不同年龄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来进行,每天的时间控制在:小班15~20分钟;中班20~25分钟;大班25~30分钟”。那么,如何直面每天只剩一节的“集体教学”(或从幼儿角度讲的“集体学习”)呢?怎样使这唯一的一节“集体教学”活动能更加富有价值与意义?本文,谈谈我个人的思考,与大家一起分享。
编辑: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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